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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TS(服貿易總協定)與我國會展業的聯系

      發布日期:2016-05-10     瀏覽:1888

        根據日內瓦WTO統計和信系統局(SISD)提供的并經WTO服務貿易理事會評審認可的《國際服務貿易分類表》中的分類法,將全世界的服務部門分為11大142個服另頂目。分別是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筑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旁;健康與社會服旁;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
        
        根據以上對服務業行業部門或分部門的標準,展示應屬于哪個部門呢?我們發現在國際服務貿易分類表中并沒有以會展服務命名的部門,不過在第一大類"商業服務"中的F類且他商業服務中有一頂頂會議服務而對于會展業的另一部分展覽卻沒有明確地列舉。不過,我們可以推導出展覽應該與會議服務一起可列入且他商業服務。因為《國際服務貿易分類表》是一個概咕全部服務貿易形式的分類表既然展覽屬于服務行業,就必然歸屬于且中一類。從11大類的分類來看展覽顯然屬于商業服務。
        
        以上四種方式,在我國會展業中都是存在的。但關于各種方式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等問題,在各國的服務貿易政策中是有一定差別的。如果是WTO的成員國還必須按照自己的承諾制定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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